《娛樂:狗仔也是人,麻煩尊重一下》[娛樂:狗仔也是人,麻煩尊重一下] - 第9章(2)

方拿走一份,剩下的九份就是歌手所在經紀公司拿走。

公司拿走之後,這部分錢又會分成三部分。

一部分是公司的,一部分則是歌手和作曲人的。

沒錯!還有一部分是作曲人的。

因為版權受到重視的緣故,所以導致作曲人的地位在樂壇,可以說相當的高。

造成這個局面的原因,也很簡單。

因為無論在哪個世界,歌手有九成九都是只有一副好嗓子,但卻沒有什麼創作天賦!

歌詞和曲子,都是由別人撰寫的。

所以,這就奠定了作曲人在這個圈子裡有一席之地。

而在這個世界,這點就更為突出了。

一般來說,作曲人的地位如果沒有歌手高,那麼分到的錢,也就是一小部分。

但如果作曲人寫出的歌,五首之中,高於二分之一的歌大火,那他的地位就會比歌手高不少。

而能拿走的錢,也會比歌手多不少。

所以,歌手發行一首歌,能夠拿到多少錢,不僅和銷量有關,還和作曲人的地位相關。

反之,歌手越大牌,拿到手的錢也就會越多。

林齡對秦凡的好,就體現在她爭取到的合同里了。

因為她幫秦凡爭取到的合同里寫明,一般情況下,作曲人不如他的情況下,秦凡能夠拿到下載總收益的五成。

而剩下的四成,則是公司和作曲人共同商議分配。

當然,特殊情況除外,譬如作曲人達到了曲皇或者王牌級別的,他的分成就會相對低一點。

將這個情況達到巔峰的例子,就是作曲人方同了。

在名氣不如歌手的時候,只能拿到三成的下載收益。

後來名氣越來越大,為一名一線歌手作曲填詞時,拿到了高達八成的下載收益。

只剩下一成丟給公司和歌手去分。

為什麼??

就因為方同當時的級別已經達到了曲皇。

屬於寫十首歌,九首歌都能大火的級別。

不過,即便是和公司分一成,這收益也不能小看。

因為,這個平行世界雖然文娛發展沒有前世繁榮,歌曲也很稀缺,但是人數卻比前世的藍星多了一倍左右。

這就導致了一首質量不錯的歌曲,在唯一的音樂播放器上,下載量可以輕鬆過億。

下載過億,也就代表總收益也過億了!

一首歌只能分0.1元,那麼在過億的數據面前,那就變成了千萬!

這收益,無論是給誰,都十分的可觀。

這也是林齡一聽秦凡開嗓唱歌,就決定簽下他的原因。

一副天生的好嗓子,在這個世界,那就等於是一個聚寶盆!

而且歌手除了歌手在播放器的下載收益之外,其他的收益才是大頭。

譬如別人翻唱,也是要分錢給原唱的。

還有商演路演,代言,廣告,演唱會……

只要歌手想,這些都是可以掙的。

而且,除了交稅之外,就不用再分給別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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