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恆之門》[永恆之門] - 第十二章 武器哄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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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近黎明,才望見忘古城城門。
遠遠,便見黑壓壓的人影,聚在城牆上,在圍著一張告示指指點點。
趙雲好奇,扛着火狼湊了上去。
見了告示,才知是通緝令,畫著一個凶神惡煞的人。
「是他。
趙雲嘴角直扯,認得告示上的人,可就不是先前欲搶他隕石、被他擊殺的那個黑衣人嗎?那貨的銀票、狼紋印章,都還在他這揣著呢?
「一千兩的賞金。
趙雲捂了胸口,這他娘的,都被他化成血水了。
「又是夜行孤狼。
「殺人越貨,打家劫舍,沒他不幹的,天曉得多少人遭殃。
「懸賞一千兩,官府夠闊氣。
「真奇了怪了,這麽多的賞金獵人,咋就沒人逮住他呢?
話語聲嘈雜,圍觀者多揣手,看了又看。
其中,也有武修,雖眼紅賞金,但見是夜行孤狼,都無奈的搖頭。
想要賞金,也得有命拿才行。
捉了這麽多年都未捉到,那貨能沒幾把刷子?
「難怪是狼紋的印章。
趙雲心中嘀咕。
夜行孤狼嘛!帶那麽一個「狼字。
那貨的名頭,他是聽過的,無惡不作,有名的江洋大盜,方圓幾千裏無人不知,每回作案後,都會在作案現場,留下一個狼形的圖紋。
如今,官府該是被惹毛了,重金懸賞,生死不論。
想到這,他不由失笑,大名鼎鼎的夜行孤狼,竟被他弄死了,武道修為雖不高,但那貨,必有頗多底牌,不然,也不會一次次逃脫官府追捕,可惜,小看了他這個凝元境,空有諸多底牌,卻未來得及動用。
「我得頂着你的名號,幹些有意義的事。
趙雲摸了下巴。
譬如,用遁地去柳家偷點兒東西,完事兒,也如夜行孤狼那般,在作案現場,印一個狼形的圖紋,反正夜行孤狼已死,黑鍋全都甩給他。
嗯….靠譜。
「我去,火狼?
不知是誰,嗅到了血腥味,惹得眾人齊齊回頭,看的外圍的自是趙雲,扛着一頭碩大的火狼,擱那杵的規規矩矩,正仰著頭看那懸賞告示,奈何,趙雲穿着蓑衣,戴着斗篷,臉龐被遮掩,無人知他是誰。
「一人單殺了火狼?
「不能吧!修為不見得有多高,能滅火狼?
「多半有幫手。
議論聲頓起,倒想瞧瞧趙雲是誰,卻看不見他的臉。
「你這火狼,可賣。有人笑着問道。
「三十兩。趙雲隨意道,這個價格,是行市上公認的。
既是公認的,那人自也未講價。
趙雲放下了火狼,收了銀兩,最後看了一眼告示,抬腳入城。
「大熱天,戴斗篷穿蓑衣,是不是有病。
身後,不少人指指點點。
趙雲無視,漸行漸遠,倒想脫了蓑衣,不過遭了雷劈,衣服破爛不堪,且頭髮還打捲兒,渾身烏七八黑,比乞丐還乞丐,倒不是怕人說教,是不想給他的父親丟人,好歹也是一家的少爺,臉還是要的。
最重要的是,他不想暴露自己的身份。
清晨的忘古城,足夠熱鬧。
大街上,人影熙熙攘攘,叫賣聲絡繹不絕,擺攤的、逛街的、走鏢的、乞討的,形形色色的人,形形色色的行當,演盡了人生百態。
「兩斤豬頭肉,半斤花雕。
攤位前,趙雲微微駐足,奔跑了一夜,著實餓的發慌,一口肉一口酒,吃的毫無形象,許是身有異味,路過的街人,遠遠便捂鼻躲開了。
「快快快,柳家兵鋪開門了。
正走時,不知是哪個人才嗷了一嗓子。
熱鬧的大街,頓的喧騰。
能見人流,皆朝一方涌去,吃的正香的趙雲,被撞了不止一回。
他不刻意,隨人流而行。
遠遠,便見一間店鋪前,聚滿了人影,且排起了長隊。
那,便是柳家兵鋪。
有個煉器師,就是不一樣,凡他家的兵器,隨便拎出一把,都是上品,而且,每日限量出售,去的晚了,人就不賣了,正因如此,柳家兵鋪一旦開門,必有大批人前往,更有甚者,前天晚上就跑這等了。
今日,自也一樣。
看這麽多的人扎堆兒,能買到兵器者,其實寥寥無幾。
「他娘的,咋個又漲價。
「五十兩,你家搶劫呢?
柳家兵鋪門開,眾人湧入,而後,便是嘈雜的罵娘聲。
「愛買不買。
柳家給的回應,也是牛逼哄哄掛閃電。
「原來,錢是這麽掙的。
趙雲未走,找了一根木樁,倚在那,一邊喝酒吃肉一邊望看。
五十兩一把,的確與搶劫無異。
不過,柳家真能幹出這事兒,忘古城的兵器行當,基本都被他家壟斷了,主要是兵器品質好,非他趙家能比,一天一個價,實屬正常。
就這,還大把人搶著去買。
人嘛!耐不住寂寞的心,今天不買,明日又特麽漲價了。
「今日售罄,明日再來。
柳家兵鋪小廝,立在門口,聲音洪亮,瞧那腰板,挺得不是一般的直;瞧那下巴,抬的也不是一般的高,那話語,咋聽都像宣讀聖旨。
「別呀!老子等三天了。
買兵器的自不幹,堵在店鋪門口,一個個的嗷嗷大叫。
「都說沒了,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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