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念母愛》[所念母愛] - 第2章

範文琪,你害死你舅舅,欠了嬌嬌一條命,將來得用一輩子給嬌嬌贖罪。」
我媽為了幫我贖罪,她背着我爸,在舅媽改嫁時,給舅媽出了十萬禮金,還在舅媽把舅舅唯一的女兒陳雲嬌的監護權轉給姥姥姥爺後,把陳雲嬌接到我們家,教八九個月的我給陳雲嬌磕頭認錯。
但那時的我聽不懂話,而且特別喜歡掐人,三歲的陳雲嬌被帶到我面前沒多久,我就把她的小胳膊掐紫了。
陳雲嬌疼的哇哇大哭,嚷着要媽媽,我媽哄不好她,就對着我的小手一巴掌又一巴掌地打下來。
「你害死你舅舅不夠,平時折磨我不夠,還敢掐嬌嬌!你就是個掃把星,罪種,生下來除了給我惹事還會幹什麼?」
陳嬌嬌疼了有人哄,但我的手疼,哭比她哭的還凶,我媽卻不管我。
她還嫌我哭的她心煩,抱起陳雲嬌扔下我一個人在家。
我爸下班回來時,我躺在地上臉色紫紺,沒了意識。
我爸嚇壞了,抱着我就跑醫院。
醫生說我暈過去是屏氣發作,沒什麼大事,只要以後別讓我大哭就行,但我的右手拇指斷了,雖然接了骨,但以後我的拇指可能永遠伸不直了。
我爸回去發了好大脾氣,問我媽到底要折騰到什麼時候,舅舅的死是個意外,他的家已經毀了,非要把我們家也折騰散嗎?我媽不和他吵,只是哭着重複一句話。
「我哥是範文琪害死的,我讓她賠罪有什麼錯?」
我爸見我媽實在不可理喻,跟我媽提了離婚,跟她搶我的撫養權,可我媽不給,我媽口口聲聲跟法官解釋我的拇指是自己弄斷的,她不可能打自己的孩子,天下沒有哪個當媽的會不愛自己的孩子。
法官聽完她的解釋,加上她在哺乳期,最終把我判給我媽,我爸定期給我出撫養費。
離婚後,我爸很不服氣,經常神出鬼沒埋伏在周圍,就為了搜集我媽虐待我的證據。
也許我媽忌憚我爸,很少再打我,哪怕打我也很注意分寸。
而且她只是讓陳雲嬌睡床,我睡地下,她會給陳雲嬌買小裙子,買鈣奶餅乾小洋人,買洋娃娃,而我只配玩陳雲嬌不要的,但凡她沒說不要的我碰一下,陳雲嬌都會大叫。
我媽則會衝上來教陳雲嬌打我的頭,「誰讓你欺負嬌嬌的!嬌嬌,她再欺負你,你就打她,你把她打疼了,下次她就不敢欺負你了!」
但陳雲嬌力氣小,每次打我身上不像我媽那樣能聽到聲響,她覺得不解氣,就改換成擰我胳膊,咬我的手。
每次我媽都給她鼓掌,「對,別管怎麼樣,讓她疼了就行。嬌嬌真棒!」
陳雲嬌擰我擰累了,我媽嫌我哭哭啼啼的晦氣,還要將我鎖陽台上餓我一頓教我規矩。
被打被咬很疼,挨餓的滋味兒也不好難受,我跟我爸告狀,我爸拉我去找我媽對峙,我媽就說:「我拿烙鐵燙她了,還是拿鞭子抽她了?拍她一下就是虐待?誰家養孩子不動手?」
「兩個小孩子打架,她打不過嬌嬌,就是我虐待她?你要不服你就去告,看法官幫你還是幫我?」
我爸無言以對,就這麼不了了之了。
我爸因為不常見我,沒兩年他再婚了,跟我見面的次數變得更少,我們就漸漸疏遠了。
而我被我媽和陳雲嬌教育乖了,我再也不喜歡小裙子,鈣奶餅乾,小洋人,洋娃娃那些東西了。
以上這些是很久很久之後我爸告訴我的,我沒有印象。
我只記得我沒讀過幼兒園,七歲直接讀的小學一年級。
進學校沒多久,班上人就開始說我是個怪胎。
因為我從不跟同學玩,也不跟同學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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