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堅大法官》[美利堅大法官] - 第6章 挑選陪審員(2)

說道
「它…那位店員是對的…它好像的確是檀香味兒的。」
布魯克林始終注視著這位女士,面帶得體的微笑,在得到回答後微微仰頭,示意她往後傳——他早就注意到這位女士了。
這是個內心沒有主見的陪審員,很容易被別人的主意左右。
布魯克林特意挑選了她作為第一個判別那支根本沒添加香料的蠟燭的味道,就是為了給後面的人開個好頭。
蠟燭在陪審員手中來回傳遞,每個人都會在聞過後給出答案,當它最後被遞還到布魯克林手中時,剩餘二十幾名陪審員中,有多達13人給出檀香的答案。
僅有3位陪審員給出香草答案。
剩餘7人則面露疑惑,沒有答案。
「辯方接受1號、9號、15號、22號、23號、31號跟40號陪審員,並排除其他人。」
布魯克林將蠟燭收起,面向安娜法官說道。
「017-EDNY10-071號州訴布魯克林·李一級謀殺案陪審團將由1號、5號、9號、14、15、22、23、31、33、39、40共11為陪審員組成。20、26號選為候補陪審員,2號、3號……38號,感謝各位的參與,你們可以退場了。」
見控辯雙方都沒有繼續挑選的要求,安娜法官宣佈道。
候補陪審員就是字面意思,為防止在庭審過程中有陪審團成員無法履行職責,而作為替補的存在。
科爾森的反應在布魯克林的意料之內。
他後來選擇的都是具有明辨是非能力的人,他們察覺到蠟燭的味道與布魯克林及周圍人描述的不符,儘管沒有提出,但也沒跟着人云亦云。這也是檢察官需要的陪審員。
而布魯克林挑選他們還有更深層次的用意。
這些人在驟然接收到與常識完全相悖的信息時,不會立刻下結論,他們會更理智地判斷新信息的可信性。
這將為布魯克林接下來的抗辯打下堅實的基礎——至少他們不會一聽到檢方提供的證物證詞後,就立刻下定結論認為布魯克林有罪。
科爾森也未必沒有看出他的用意,但這是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結果。如果他非要反對,繼續糾纏,布魯克林將奉陪到底。
剩餘陪審員呼呼啦啦地退場,很快走了個乾淨。僅剩11名成員的陪審席立刻寬鬆了不少。
庭審也一如布魯克林所料,並未在挑選完陪審團後結束,而是直接進入正是庭審環節。
庭審環節就是講故事環節,由雙方輪流拋出證據,對證據進行交叉質詢,然後不斷修正自己的故事,直到雙方證據用盡。
前面一系列程序都是開胃菜,從現在開始,案件才正式進入正餐。
布魯克林孤零零的坐在被告席,面容平靜地看着科爾森站起身,開始講述他的「故事」。
此時,媒體們已經發覺這場庭審的不尋常,他們低聲交流着,幾十上百人的交談聲充斥在10號法庭內,嗡嗡作響。
安娜法官不得不連連敲打法槌,高喊著「保持安靜」以維持法庭秩序。
媒體記者很快安靜下來,布魯克林聽著身後的交談聲,面上的微笑終於帶了幾分真心。
註:
1、陪審團成員挑選規則詳見《美國聯邦刑事訴訟規則》第24條,內容太多,放上來有水字數的嫌疑…
2、我也不知道這個數據是什麼見鬼的結果,但貌似統計數據顯示就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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