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世雙諧》[蓋世雙諧] - 第13章 廬州鬼事(下)

曾老爺,姓曾名雲,字如瑄,官宦之後。
官宦,便代表有權;有權,便有錢;祖上有錢,所以他生下來也有錢。
那時節,有錢人才能讀得起書,於是曾老爺非但有錢,也有了功名。
當然了,他那點兒功名,也僅限於讓他能請下人(沒有功名,家裏便不能用下人,有錢也不行),官兒他是沒當過的;他也沒有必要當,因為僅靠祖上留下的產業,哪怕他什麽都不幹,也能一生都過錦衣玉食的日子了。
不過,正所謂……人無遠慮,必有近憂。
曾老爺也不傻,他明白,你再有錢,如果沒有權力的庇佑,長久而言,那也是不安穩的。
因此,多年前,他就非常機智地把自己唯一的女兒嫁給了朝中一名年輕有為的官員,並花了不少錢為這位女婿上下打點;如今,他的女婿已是工部尚書,外孫也有倆了;女婿對他很是感恩,再加上兩家的利益也緊密的捆綁在一起,所以這曾老爺莫說是在地方上,縱是放眼整個大朙,也算是個頗有勢力的人物。
然而,在這永泰十八年的夏末,一向太平無事的曾府,卻突然出了一連串的異事。
現在回想起來,那事情的起因,應該是在半個月前……
曾府的後廚,有兩個幫工,是一對兄弟,一個叫何大,一個叫何二。有天,他倆推著泔水車出去倒泔水時,何二偶然間看到在河邊的草地上有什麽東西在太陽底下閃閃發光,他好奇湊近看了看,發現那竟是一條由琉璃製成的鯉魚。
在我們今人看來,這玩意兒,大致就是「八星八箭998水晶鑽」的劣化版,成本低到超乎想像,但以大朙的化學水平和工業能力來說,這東西就算是比較稀罕的了,即使拿去當鋪也能換到不少錢。
何氏兄弟都只是生活在底層的平凡人,他們可沒有那種「撿到值錢東西趕緊找失主」的思想覺悟,在撿到東西後,他們在第一時間的想法就是:「這回老天可算開眼了,讓我哥兒倆撿了這麽個大便宜」。
在他們的認知裏,這東西他們撿到了,就已經歸他們了,哪怕事後有失主找上門來,他們都未必肯給……至少得收點好處才行。
於是乎,在回府的路上,這兩人便已在迫不及待地商議著事後怎麽把這東西賣掉、賣掉的錢怎麽分、分完了之後要如何花等等。
當晚,兩人都興奮得睡不着,但因為旁邊還有別人,他們也不好公開討論這事兒,只能憋著。
到了子時,他倆實在是乏了,這才先後睡去。
大戶人家,有專門給下人睡的屋子,跟現在的集體宿舍類似,何氏兄弟和另外四個人睡一間,大通鋪,哥兒倆的鋪緊挨着。
白天撿到的那條「魚」,因為他們怕被別人瞧見,所以一直就沒拿出來,始終在何二的懷裏揣著,他也不嫌這麽睡覺膈應。
就這樣,一直到了寅時初刻。
用現在的話說,凌晨三點多,也就是人睡得最熟的時候。
忽然……
下人房的窗外,嘶啦——嘶啦——響起了一陣陣怪異的響動。
起初那聲音很輕,像是樹枝被風吹動掃在窗戶紙上的聲音,但後來越來越響、越來越急。
何氏兄弟因為太累,睡得很沉,沒聽見,但和他們住在同一間房的一個叫趙大強的家丁睡覺時比較驚醒,不多時,他便被那聲音吵醒了。
趙大強這年剛二十齣頭,大小夥子,血氣方剛,他也沒多想,坐那兒稍微緩了緩,就起身出門,想看看那聲音究竟是怎麽回事,順帶去上個茅廁。
他以為自己聽到的可能是野貓或者貓頭鷹之類的東西在樹上發出的動靜,不料,他這一推門,一轉頭……
便見得,月光下,一團黑色的、散發著咸腥味的不明物體就在離他半米不到的地方立著,其高度比他還高半個頭。
這玩意兒一進視野,趙大強瞬間睡意全無,其全身上下彷彿是掉進了冰窟窿似的那麽冷;那一息之間,他只覺得一股子熱血從自己腳底板直竄上腦門,讓他頭暈目眩、瞳孔收縮,渾身不住地發抖。
而他那逐漸適應了昏暗光線的雙眼,也終於在數秒後看清了……眼前那團黑色的東西,是一頭也不知在水裏泡了多久的、已經形如水草一般濕黏的黑色長髮,而從那長發的縫隙中,還有一張慘白的人臉,正用一雙翻着眼白的眼睛瞪着他。
得虧他是個小夥子,這要是換個女子或是老人來,就算沒當場嚇死也得嚇暈過去。
趙大強到還好,只是腿一軟,一屁股坐到了地上,有聲喊被他噎在了嗓子眼兒裏,就是出不來……
數秒後,他的褲子濕了,那股溫熱的觸感讓他稍稍回過神來,他的嗓子也不堵了,當即大喊:「救命啊!有鬼啊!」
這三更半夜的,他這一嗓子下去可熱鬧了……不止是家丁院奴,就連老爺夫人們也都被這聲嘶力竭的喊聲驚醒。
最快趕到現場的,自是他旁邊屋裏躺着的那五位,可他們出來一看,除了坐在地上尿了褲子的趙大強,周圍根本連半個人影都沒有。
不多時,管家和其他家丁也趕來了,他們給趙大強灌了兩口熱水,又抽了兩巴掌,這才讓其冷靜下來,複述了方才的那些事。
但問及他那「鬼」去哪兒了的時候,他卻說不上來,只說自己眼神稍一錯開,那鬼就沒影兒了。
接下來,直到天亮前的那一個多時辰,都變得很難熬……曾府上下,包括聽了管家匯報的曾老爺,都沒再敢合眼。
那個年頭的人,怕這個。即便是從來沒見過,他們對鬼神也或多或少都有些敬畏之心。所以曾老爺立刻下令,把所有下人都叫起來,舉著燈籠在他們的後院……也就是逍遙津的範圍內來回巡邏,有什麽異常立刻再來稟報。
就這樣一直到了天亮,這太陽一出來,大伙兒也就鬆口氣了,畢竟妖魔邪祟見不得太陽。
這事兒到這兒,算是暫時平息。
而這個時候,何大何二可還沒覺得這事兒跟自己有什麽關係……
當天下午,他倆又趁著出來倒泔水的時候,偷溜到了附近的當鋪,想把那條琉璃魚給賣了。
當鋪的夥計一看這東西,就把掌柜的給叫出來了,掌柜的接過稍微看了眼,立面就撒了手,讓何大何二把這東西拿走,說他們不收。
何氏兄弟這就不懂了,還有當鋪不收東西的道理?但他們再要追問,掌柜的就什麽都不說,只讓他們趕緊把東西拿走,要不然他就給扔出去了。
何氏兄弟無奈,只能又把東西拿了回來,想着明天出來的時候,再走遠點兒,去別的當鋪問問。
於是這天,他們又把這琉璃魚帶回了曾府,還是藏在何二的懷裏。
這天晚上,倒是沒什麽動靜,一夜無話。
不料,到了第二天一早,何大睜眼一瞧,何二不見了;何大當時就心想:該不會是我那弟弟自己拿着東西跑了吧?
他趕緊起身,滿院兒問滿院兒找,但沒人看見過何二。
何大那叫一個氣,心說何二肯定是丟下他跑了,沒準何二這會兒已經獨吞了賣東西的錢,離開廬州,跑到別的地方做小買賣去了。
但真要說去找,這天大地大的,何二的長相也沒什麽特點,他又能去哪兒找呢?
想到這裏,何大悔得腸子都青了,自己那麽相信弟弟,一直就把魚放在弟弟那兒,結果換個人財兩空。
又過了一天,管家找到何大,問他弟弟去哪兒了,怎麽沒來上工,何大也只能回答自己也不知道;何氏兄弟只是幫工,並不是賣身進曾府的,只要結了工錢,隨時可以走,所以何二在這工錢還沒結的時候自己失蹤,管家也不會再多追問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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