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辱罵的私信》[不少辱罵的私信] - 第一章

有營銷號直接放了兩首歌的對比。
歌詞一字不差,曲子多少有些許不同。
我各平台的賬號都收到了不少辱罵的私信。
半小時後,江覓上線發了微博。
江覓V:大家的反饋已經收到啦,很震驚,《過往》這張專輯我們準備了整整一年,公司正在緊急處理,很快會給大家一個交代噠~請少安毋躁,也要隨便罵人噢~評論區都在誇她人美心善。
罵我的人也更多了,各種不堪入目的私信好半天都拉不到頭。
這一切,都和上輩子一模一樣。
晚上九點。
我接到了江覓的經紀公司打來的電話。
「姜姜小姐,你好,我是xx娛樂的法務,你今晚直播演唱的《過往》這首歌,是我們公司藝人江覓新專輯的主打歌。」
「經過我們的調查,你並未取得這首歌的授權,並且在這首歌上線前,就先直播首唱,給我們公司造成了非常大的經濟損失。」
「希望你能公開對江覓道歉,承認自己抄襲,並根據我們的損失進行賠……」「這首歌是我自己原創的。」
我平靜地打斷了對方的話。
聞言,對方停頓了片刻。
「既然如此,那我們就只能走法律程序了。」
說完,對方便直接掛了電話。
幾分鐘後,江覓所在的經紀公司官博發了條新微博。」
公司法務已經和姜姜取得聯繫,但對方拒絕道歉,針對姜姜女士剽竊我司藝人江覓新歌一事,我司將會採取法律手段,維護藝人和公司的合法權益。」
這條微博才發了幾分鐘,評論區江覓的粉絲就已經罵了我上萬條。
也就是在這時,我的大學室友陳希轉發了這條微博—」我跟姜姜曾是大學室友,這首歌我只拿給她聽過,但這是我專門為覓覓寫的,姜姜你要是喜歡,我可以重新幫你寫一首,你不該偷屬於覓覓的歌。」
不僅如此,陳希還曬了這首歌的著作權登記截圖,和她跟江覓公司簽的合同。
版權登記時間是在七個月前,合同簽訂的時間則是在半年前。
在陳希的微博發出後,幾乎所有人都在喊實錘了。
我的評論區都是網友在罵我抄襲狗。
這些事情,我上輩子已經經歷了一遍。
如今重新再來一次,我已經絲毫不慌…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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