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骨》[傲骨] - 第1章(2)

要離婚這件事,在賀家並沒有引起什麼軒然**。

從領證那天起,賀山南就以賀氏要拓展東部市場為由離開宋城,三年未曾歸家。

就算是感情深厚的夫妻,常年分居兩地都得逐漸疏離,就別說他們這種毫無感情基礎,只有身體融合的關係。

但離婚畢竟不是小事,沈書硯的母親和賀山南的父母都在。

簽署離婚協議。

對於離婚協議上的財產分割,沈母非常不滿。

冷笑一聲:「你們賀家可真是家大欺人啊,賀山南婚後三年的財產只有五百萬,分給書硯二百五十萬,你們把誰當二百五呢?」

賀山南表情淡淡,「我在公司只拿年薪,我名下也沒有任何公司企業。」

「誰知道你是不是轉移財產了?」沈母把財產清單往桌子上一丟。

她拔高音量:「是你們害得我女兒當不了母親,這要是離了,以後誰還會娶一個連孩子都生不了的女人?她這輩子都讓你賀山南給毀了!你現在一句輕飄飄的離婚,你離了倒是好找,我們書硯呢?」

賀山南不語,目光冷淡地掃了眼沒開口的沈書硯。

沈書硯接收到男人的目光。

轉頭跟沈母說:「媽,今天不是來商討離婚,而是簽離婚協議。當初我跟他是你情我願,誰也沒想會鬧出人命。懷孕之後賀家也負責了,沒想到會發生意外——」

「啪——」沈母一巴掌扇在沈書硯臉上。

右耳一陣轟鳴,母親再說什麼,她聽得不是很清楚,只看到她張牙舞爪。

她站起來指着沈書硯,「沈書硯你賤不賤,沒結婚就被人搞大肚子,現在區區二百五十萬就打發了你。你還上趕着解釋?我告訴你,這婚你要是離了,就別叫我媽!」

沈母拿上手提包,看了眼賀山南與他父母。

冷聲道:「你們賀家真要這麼欺負我孤兒寡母的,那咱們就鬧!反正我光腳不怕穿鞋的。」

沈母離開,賀家老宅的客廳里,安靜得連根針掉在地上,都能聽得一清二楚。

沈書硯左臉紅腫,卻依舊保持着淡定的姿態。

拿起桌上的簽字筆,在離婚協議上籤下了自己的名字。

她拿出包里跟賀山南的那套新婚別墅的大門鑰匙,放在了茶几上。

對賀山南說:「祝你,心想事成,得償所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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